銷售偽劣電線 一男子獲刑6個月!
以假充真,流竄多地銷售假冒偽劣電線,近日,萬安縣公安局窯頭派出所辦理的“銷售偽劣電線案”犯罪嫌疑人劉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30000元。
2021年12月份,劉某在萬安縣百嘉鎮、夏造鎮等地兜售假冒偽劣電線,群眾購買后發現電線系偽劣產品遂報案。民警接警后,將電線送至吉安市質檢中心檢測,發現受害人購買的電線均為不合格產品。為全力偵破案情,民警沿線追蹤,日夜蹲守,最終于2022年1月在贛州將其抓獲。
劉某被抓后,認為民警未掌握其它省市的犯罪事實,遂拒不承認。民警通過細致工作,前往湖南、安徽等地仔細取證,認定了犯罪事實。在大量的證據面前,劉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查明,自2021年1月份以來,劉某以牟利為目的,從河北省進貨大量假冒偽劣電線,流竄至湖南、湖北、安徽、江西等多地,通過開車沿途叫賣的方式進行兜售,非法獲利達4萬余元,尚未銷售的偽劣電線多達400余卷,貨值金額達8萬余元。
以假充真,流竄多地銷售假冒偽劣電線,近日,萬安縣公安局窯頭派出所辦理的“銷售偽劣電線案”犯罪嫌疑人劉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30000元。
2021年12月份,劉某在萬安縣百嘉鎮、夏造鎮等地兜售假冒偽劣電線,群眾購買后發現電線系偽劣產品遂報案。民警接警后,將電線送至吉安市質檢中心檢測,發現受害人購買的電線均為不合格產品。為全力偵破案情,民警沿線追蹤,日夜蹲守,最終于2022年1月在贛州將其抓獲。
劉某被抓后,認為民警未掌握其它省市的犯罪事實,遂拒不承認。民警通過細致工作,前往湖南、安徽等地仔細取證,認定了犯罪事實。在大量的證據面前,劉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查明,自2021年1月份以來,劉某以牟利為目的,從河北省進貨大量假冒偽劣電線,流竄至湖南、湖北、安徽、江西等多地,通過開車沿途叫賣的方式進行兜售,非法獲利達4萬余元,尚未銷售的偽劣電線多達400余卷,貨值金額達8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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