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3款假冒高檔白酒被舉報
因銷售的“國窖”“天之藍”“五糧液”高檔白酒經鑒定為假冒產品,海口一商行近日被處罰款1萬元。
今年1月6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華分局執法人員分別接到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江蘇洋河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的舉報稱,海口龍華海之燕商行銷售涉嫌侵犯“國窖”“天之藍”“五糧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接到舉報后,執法人員到海口龍華海之燕商行經營場所檢查,在貨架上發現天之藍(酒)(480ml)2瓶、五糧液(酒)(500ml)4瓶、國窖1573(酒)(500ml)4瓶正在銷售,產品外包裝上均印有對應注冊商標,該商行現場無法提供涉案商品的合法來源證明,執法人員對上述商品采取先行登記保存措施。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江蘇洋河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四川省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分別向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華分局提供了鑒定報告。經鑒定,該商行銷售的“國窖”“天之藍”“五糧液”突出使用商標圖樣與廠家所使用的圖樣相同,容易導致混淆,是假冒注冊商標的產品。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華分局認為,海口龍華海之燕商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違反了《商標法》規定。近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華分局依法對該商行予以沒收侵犯“天之藍”商標注冊專用權的天之藍(酒)(480ml)2瓶、侵犯“五糧液”商標注冊專用權的五糧液(酒)(500ml)4瓶、侵犯“國窖”商標注冊專用權的國窖1573(酒)(500ml)4瓶,并處罰款10000元。
因銷售的“國窖”“天之藍”“五糧液”高檔白酒經鑒定為假冒產品,海口一商行近日被處罰款1萬元。
今年1月6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華分局執法人員分別接到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江蘇洋河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的舉報稱,海口龍華海之燕商行銷售涉嫌侵犯“國窖”“天之藍”“五糧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接到舉報后,執法人員到海口龍華海之燕商行經營場所檢查,在貨架上發現天之藍(酒)(480ml)2瓶、五糧液(酒)(500ml)4瓶、國窖1573(酒)(500ml)4瓶正在銷售,產品外包裝上均印有對應注冊商標,該商行現場無法提供涉案商品的合法來源證明,執法人員對上述商品采取先行登記保存措施。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江蘇洋河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四川省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分別向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華分局提供了鑒定報告。經鑒定,該商行銷售的“國窖”“天之藍”“五糧液”突出使用商標圖樣與廠家所使用的圖樣相同,容易導致混淆,是假冒注冊商標的產品。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華分局認為,海口龍華海之燕商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違反了《商標法》規定。近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華分局依法對該商行予以沒收侵犯“天之藍”商標注冊專用權的天之藍(酒)(480ml)2瓶、侵犯“五糧液”商標注冊專用權的五糧液(酒)(500ml)4瓶、侵犯“國窖”商標注冊專用權的國窖1573(酒)(500ml)4瓶,并處罰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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